党建创新 | 烟台市委编办: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助力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党建创新 | 烟台市委编办: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助力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2022-05-09 10:15 来源:烟台机关党建


烟台市委编办
机关党委

烟台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烟台市委关于构建“1+233”工作体系的决议》,提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加快建设多层次高能级科创平台的新要求;《中心城区“12335”建设思路和实施意见》,也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要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在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上成功实现突围,集科技创新创业、高端人才资源配置、技术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作用不可或缺。

新型研发机构聚焦区域主导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着力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立足多元化投资、国际化建设、市场化运行和现代化管理,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近年来,各地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兴起、蓬勃发展,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生力军。

针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市委编办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意见》,将新型研发机构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范畴,破除制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科技强市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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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研发机构要发展,法人身份必须保障
截至目前,市委编办已经为17家新型研发机构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身份。中科环渤海(烟台)药物高等研究院、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分院等一批契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高水平科技研发能力的研发机构相继建成。在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分院法人登记过程中,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监管局五次现场办公、三次赴省协调,一个周时间完成了研究院手续准备、法人登记工作,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事业单位法人身份,为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人才、合作交流、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其享受税收、土地及地方财政支持提供了身份保障。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分院,市区两级财政5年将投入10亿元,区级提供5万平方米总部研发场地;中科环渤海(烟台)药物高等研究院,已由市级财政投入启动和平台建设经费2.1亿元,区级提供2000平方米办公场地,20-30亩的科研用地。
新型研发机构要发展,体制机制必须灵活
市委编办打破原有制度约束,明确新型研发机构不定机构规格,不定行政管理岗位等级,不定编制,实行社会化用人和自主管理运营。为其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明确人事、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建立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已引进或柔性引进院士6人,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专家3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59人,高级职称科研人员1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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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发机构要发展,运行模式必须先进
市委编办着力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章程,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和院长、所长负责制,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架构和职能,建立“研究院”“孵化器”“成果转化平台”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运行模式。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以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和国家实验室网络成员为目标,打造“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孵化加速基地+科研创新总部基地+产业发展基金”的运行模式,力争发展成为在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领域有国际影响力的研发基地,高度开放的国际一流科研平台。截至目前,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已累计取得的发明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等140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81项,引进、转化重大成果31项;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57项,获批资金3754万元,省级科技项目74项,获批资金1.3亿元,市级科技项目31项,获批资金1735万元;累计孵化企业38家,服务企业504家,带动产业增加值3.3亿元;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4个。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灵活的体制机制、先进的运行模式,使烟台新型研发机构迸发出强大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已经成为吸纳高层次人才、推进科研成果创新转化、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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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下步,市委编办将紧紧围绕市委“1+233”工作体系建设和中心城区“12335”建设思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健全人才流动和管理机制,持续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来源:烟台机关党建

责任编辑 纪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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