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12345 | 如何办理公积金转移
2026-08-24 10:24 来源:大小新闻大小新闻客户端8月2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盖鹏)咨询:如何办理公积金转移?
答:1.同城转移:2017年7月之后封存的个人账户,新单位开户后自动合并,无需另办同城转移业务;如果存在2017年7月之前封存且未合并的账户,可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窗口办理同城转移(账户合并)手续,身份信息等核对无误的当场办结。
注: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姓名、身份证件等信息登记有误或不完善的,还需提供《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变更完善信息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业务;单位不予办理或单位已不存在的,职工还需提供工作证、失业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证明、个人档案记录等任一有效佐证材料原件(佐证与单位存在缴存关系)自行向公积金中心各机构申请变更完善个人信息,并办理后续相关业务。
2.异地转移:
①异地转出(烟台转外地):是指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至异地的行为。职工在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即可,具体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特殊情况:
异地转出限制:在本市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个人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或账户余额被限制的,不予转出。
缴存职工有多个未合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业务后,再办理异地转出。
②异地转入(外地转烟台):是指职工与本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符合本市设立、转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条件的,将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至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行为。
转入条件:职工与本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特殊说明:青岛、威海、潍坊、日照四市之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视为同城转移,不受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限制。
办理方式:职工本人可通过“爱山东”移动端、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或网上业务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渠道在线申请,亦可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持身份证件、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可从官网下载)等到公积金线下窗口申请。
按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规定,整个流程办完法定时限为11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 王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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