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咨询台 | 门诊统筹药店结算报销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6-07-09 10:08 来源:大小新闻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9日讯 咨询:烟台市关于门诊统筹药店结算报销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时,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起付标准为200元,在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一个年度内,年度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定点医疗机构合并计算。(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 王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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