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咨询台 | 我是烟台参保居民,我的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2026-05-12 12:59 来源:大小新闻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12日讯 咨询:我是烟台参保居民,我的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复: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 王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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