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咨询台 | 烟台市关于职工特殊药品是如何进行报销的?
2025-05-20 17:09 来源:大小新闻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20日讯 咨询:烟台市关于职工特殊药品是如何进行报销的?
答复:参保职工使用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盐酸沙丙蝶呤片等两种特殊药品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实行单独补偿,年度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含2万元)按8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职工使用上述2种特殊药品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取消其2万元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8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 王道昌
扫一扫下载大小新闻客户端
iOS版
Androi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