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于帮办第370站丨虚构理由借款不还,涉嫌构成诈骗罪
2025-01-22 19:03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2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 通讯员 刘英伟 迟家祯 温康 摄影报道)歌声掌声欢笑声,声声入耳。1月18日上午,莱山区清泉路保利商场成了欢乐的海洋,由烟台晚报、凤莱驿·莱山区城市党群服务中心、祥隆社区党群中心和保利MALL联合众多爱心企业举办的“老于帮办”进社区活动第370站在这里如期举行。烟台晚报“老于帮办”栏目记者、参与活动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热心志愿者们帮助市民解决了一系列难题,免费理发、老物件维修、法律咨询、健康义诊、家政服务、珠宝首饰鉴定清洗等惠民项目,受到市民好评。
在每次“老于帮办”进社区活动中,法律问题都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当天上午,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律师、山东邦典律师事务所高旭东律师先后接待了10位市民。市民提出的问题中,以民间借贷、老人赡养和遗产继承等方面居多。芝罘区的李先生好心借钱给朋友,不料却借出了“麻烦”。
2013年9月,福山区的罗某结识了李先生。从2013年10月到2014年8月,罗某虚构自己在外地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先后4次累计向李先生借款130万元。罗某每次借钱时都出具了借条。后来李先生经了解得知,自己借出的130万元全部被罗某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面对巨额欠款无法追回的尴尬境地,李先生很无奈,他请教律师:像我遇到的情况该怎么办?
烟台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专委副主任、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智光律师表示:这类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之名,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公安机关往往会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受理报案。
具体到李先生的情况,罗某在自己已欠下巨额外债,又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隐瞒了自己无力偿债的财务状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在外地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并以高利息为诱饵,使李先生误认为罗某有可靠的投资项目,具有偿还能力,向其出借巨额资金。虽然名义上两人之间是借贷关系,但实质上罗某是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多次以“借”为名,骗取李先生巨额财物,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听了王律师的解答后,李先生决定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到人民法院起诉罗某。
扫一扫下载大小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