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12345·拆违进行时|莱州一饭店为扩建后厨搭设违建 综合执法部门:将敦促经营方自行拆除
2022-07-26 08:52 来源: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2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盖鹏 摄影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莱州市文昌路街道教育路小区“沫沫西餐厅”南侧一处彩钢瓦建筑疑似违建,已经建好了一个月。7月21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督办员来到现场实地调查督办。
上午10点30分,督办员在该餐厅南侧看到,确实有一处彩钢瓦房屋,排烟管道从屋内伸出,管道下方为油烟除味净化机,因当时还没到集中用餐时间,暂未发现油烟污染。
莱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7月14日接到转办工单后,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查,该彩钢瓦房屋面积为8.19平方米。饭店经营者为了扩大厨房空间,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属于违建。工作人员当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经营者尽快自行拆除。下一步,综合执法部门将敦促其自行拆除,若对方仍不执行,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拆除。
将于8月1日实施的《烟台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于违建的处理有明确规定。不动产存在违法建设将无法交易。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不予办理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首次登记。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存在违法建设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抵押、变更登记;已经办理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建(构)筑物存在违法改(扩)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标注相关信息,限制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同时,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在受理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申请时,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确认的违法建设,应当不予办理。
《办法》规定,将进一步追查违法建设参与者的法律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已被确定为严重失信的违法建设主体,根据相关行政机关的明确要求,可以限制其参加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责任编辑:赵璇
审校:李志娟
扫一扫下载大小新闻客户端
iOS版
Androi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