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烟台玖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4月12日前完成整改
2021-03-14 08:25 来源:烟台高新烟台玖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4、2楼平台未加装防护栏杆;
5、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
6、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以上问题由烟台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4月12日前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位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及的违法行为拟处以2万元罚款。对降尘室泡沫夹芯板房由消防救援大队贴封条责令拆除。
责编:李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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