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招90人!烟台这俩地招聘,节后想找工作的速看
2021-02-14 16:01 来源:招远市政府网站、莱阳公安微信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2号),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招远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法规政策规定,2021年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面向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简称“双一流”)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30名(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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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山东省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莱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6年2月9日至2003年2月9日期间出生);
(四)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女性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莱阳市公安局(地址:莱阳市五龙北路68号)。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莱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为文化基础测试,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以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折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的,可将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职位。具体调剂办法由组织方确定。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招聘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莱阳市公安局工作。任职后每月工资待遇2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五、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535-7264655(拨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开始后不再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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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莱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莱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附件:4《健康承诺书》

▲附件:5《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责任编辑:徐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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