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警局龙口工作站扎实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贯活动
2026-04-29 08:19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春康 通讯员 李志立)晨光初露,渔港码头桅杆林立,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海腥味。几艘刚刚回港的渔船整齐停靠在泊位上,船员们正忙着整理渔网、冲洗甲板、分拣渔获。此时,一群身着海警制服的身影已穿梭在渔船之间,手里拿着宣传单,嘴里讲着新法规——这是烟台海警局龙口工作站正在开展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专项普法活动现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自1986年颁布以来首次进行全面修订的法律,在绿色发展理念、监督管理体制、违法行为惩处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对于常年以海为生的渔民而言,这部法律的每一条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作为基层一线的海上执法力量,烟台海警局龙口工作站将普法课堂搬到了码头上、船舱里,用渔民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把新法的“硬条款”变成“软道理”。
立足主责主业讲清执法“责任田”。活动中,海警执法员结合日常出海巡航、船舶登检、案件查处的实际经历,重点讲解新法赋予海警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职权,让渔民明白海警“管什么、怎么管、为什么管”,从认知层面消除隔阂、增进理解。
紧扣修订亮点讲透法律“新规矩”。新法将无证捕捞、使用禁用渔具、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拉高至200万元,并可并处没收渔具、吊销许可证、没收船舶。“三无”船舶从事捕捞的,不仅要没收船舶,最高还可处以船价两倍的罚款。海警执法员结合真实案例算了一笔账:“去年查处的一些案件,按新法上限算,罚款两百万加没收渔船,十年都翻不了身。还有明知渔船禁渔期捕捞,仍然实施供水、供油等帮助行为的,以前一般不处罚,今后也会受到最高十万元的处罚”。在场渔民听后纷纷咋舌,表示“这红线碰不得”。
“以前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只知道禁渔期不能出海捕捞,今天听下来才发现,还有这么多的规定都跟咱饭碗息息相关。”港栾码头渔民老王说,“自己出海三十多年,头一回把法律条文听得这么明白,以后不光自己要守法,还得提醒手下的伙计们别犯糊涂。”
新法实施在即,普法未有穷期。下一步,烟台海警局龙口工作站将继续探索“码头走访+集中宣讲”工作机制,把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巡航、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从纸面条文变成渔民心中的行为准则。
责任编辑: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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