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栖霞公安严查严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2022-01-22 09:17 来源:大小新闻政法频道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
还是销售烟花爆竹
轻则行政处罚
重则刑事处罚
但偏偏有人要以身试法
......
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栖霞公安持续加大
对涉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力度
近日,查获一起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案件回顾
1月15日,栖霞市公安局蛇窝泊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正在流动出售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当场扣押涉案物品,并对其进行依法传唤。
经查,违法行为人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询问,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1月18日,栖霞市公安局对徐某(男,57岁)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为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定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为禁止燃放区。
白洋河以东,翠屏路(向东至S209)以北,S209以西,仙霞路(向西至长春湖)以南,上述道路、河流形成的封闭区域(包含道路、河流及其经过的建制村庄全域)。
二、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具体规定,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行。
三、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一般管理区内,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四、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0日。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以案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持续严厉打击。
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以及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造成城市空气污染。
燃放鞭炮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春节期间集中燃放,鞭炮声震耳欲聋,不仅影响四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每到春节期间,街头巷尾堆积的鞭炮碎屑会大大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不仅让他们为清理鞭炮碎屑劳心劳力,还致使他们难以在家中过一个安稳年。
年关将近
为全面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栖霞公安持续加大对
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
让我们行动起来
从自身做起
不燃放烟花爆竹
倡导文明之风
创建栖霞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