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烟台市严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新规出台,烟台市严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2026-05-26 13:22 来源: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2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瑶)近日,烟台市出台《烟台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升了康复服务质量,保障了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针对什么是定点机构、如何准入、如何分级、如何监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市残联相关负责人接受了采访,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什么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答:《管理办法》所称的定点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过正式评审认定,专门为接受政府康复救助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

问:一个机构想要成为定点机构,需要哪些前置条件

答:申请成为定点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五项前置条件:

一是必须是在本地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与业务相符的执业许可,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教育相关资质;    二是服务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并具备住建或消防等部门认可的材料;    三是已具备开展儿童康复服务的能力,且实际开展服务半年以上;    四是选址要远离安全隐患,且康复场所设在多层建筑的三层以下;

五是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后,机构还需接受专家评审,依据《烟台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得分不低于70分,且每项一级指标不低于60%的,方可成为定点机构。

问:定点机构的准入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答:整个流程分为四步,需要逐级审核把关。首先是机构向属地县级残联自愿申请,随后县级残联进行材料核验和现场初审;初审达标后,县级残联于每年9月30日前报至市残联,市残联委托第三方专家组于11月30日前完成评审;评审结果经过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属地县级残联与机构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协议;最后,市级残联将结果报省残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问:定点机构有不同的等级吗?如何划分?

答:有。我市定点机构由低到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级评定依据《烟台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细则》进行百分制打分,综合了机构建设、康复效果、社会认可度等多个维度。    具体标准为:一级机构得分不低于70分;二级机构得分不低于80分且开展服务满3年;三级机构得分不低于90分且开展服务满5年。此外,一级、二级、三级定点机构中每项一级指标得分不得低于该类别分值的60%、70%、80%。这项评定工作由市残联每两年集中组织一次。

问:在保障服务质量和日常监管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管理办法》构建了“等级、属地、动态”的多维度管理体系。    在日常监管上,明确县级残联是属地管理的主体,对康复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会同多部门开展的综合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在机构内部管理上,要求机构设专人负责儿童康复救助事项,加强档案管理,并与监护人签订康复协议,需扩大服务范围另收取费用的,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在征得儿童监护人同意后开展。机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残联报备,申请办理信息变更。康复救助费用必须单独建账,不得额外收取规定内项目的费用。    在退出机制上,对未履行协议、额外收费等情形,会暂停定点资格限期整改;对套取救助资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侵犯儿童权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则坚决取消定点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并依法追究责任。

问:新规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管理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至2031年5月1日止。对于此前已成为定点机构的,也需按照新规完善补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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