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人大常委会:“严要求”促履职“真落地”

蓬莱区人大常委会:“严要求”促履职“真落地”

2022-04-21 09:02 来源: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石华祖)“全部同意,通过!”4月8日,烟台市蓬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烟台市蓬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至此,烟台市蓬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正式步入依法规范履职、全面提升效能加速“新轨道”!“首堂课”就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立“规矩”,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勾勒”了一幅高质量“履职画像”,展现了烟台市蓬莱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的新气象,也是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机关建设,做强改革创新,做活机关建设的重要体现。

应运而生

让破题开局更为“易”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至关重要,新一届蓬莱区人大常委会履任伊始,就把自身建设置于百端之首,研究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制度,以提升履职水平。

据介绍,从以往几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来看,由于兼职委员较多,特别是身兼数职的领导干部多,自身工作任务重,往往难以专注于常委会的工作,从客观上影响了履职效果。特别是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62%系初任,相当一部分人员是从党政及企事业等其他岗位上到人大任职,对人大职权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职尚不熟悉。此外,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制定出台意见,以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形成合力、推进解决,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夯基垒台、持续健康发展。

对此,蓬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文高度重视,召集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委有关同志进行专题研究,强调要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法律法规和以往工作实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推进依法治理、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守正创新,尽快出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质量方面的意见,促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规范化、制度化,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好制度保障和路径依赖。

精推细敲

让内容设置更为“实”

在确定具体内容和方式上,常委会充分听取了人大老领导、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意见建议,并结合以往工作实际,确定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改进监督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加强机关建设四个方面16条内容,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人大工作应该做哪些工作,应该做到什么程度,怎样进行衡量和考核等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和创新性,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了强化政治理论武装的要求,明确了健全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提出推进人大机关党的建设的思路举措,明确提出了要紧扣蓬莱区委重大战略部署谋划人大各项工作,力求重大决定体现区委改革要求、人事任免落实区委决策意图、监督重点紧贴区委工作大局,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意见以理念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从“科学制定监督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审议工作质量”“增强视察工作实效”“改进完善执法检查方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扎实开展专题询问”“建立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反馈机制”等8个方面主要监督工作着手,对主要环节和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和量化,如“各专门委员会每年都要撰写2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每年单独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不少于2次”“设立代表专业活动小组,各代表小组每年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不少于4次”等,明确了着力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践路径。

意见从保障和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高度,提出“要落实好双联机制和人大代表民情日记制度,推动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健全代表培训、履职、联络、经费保障等机制;制定并落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强化议案建议督办,主任会议每年在议案建议办理中后期专题听取有关部门重点建议办理和各专委会建议督办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1次专题视察活动”等务实举措,为代表有效执行职务、发挥主体作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纪律

让过程执行更为“严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进一步规范委员、机关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增强制度约束力、强化执行力,《意见》阐述了委员履职请假、考勤、廉洁自律等纪律制度,对出席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发言,参加各类活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人民群众等履职情况进行了硬性规定;明确了要妥善处理好履行人大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在人大履职活动中要集中精力从事人大工作,确需请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领导请假并获批准;提出了要严格按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驻矿值守、联企服务、包联社区等全区性工作安排,落实好纪律和工作表现情况与评先树优、职级晋升等挂钩等硬性要求,使之成为鞭策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动力。

“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职履其责。这应该是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最基本的素质和觉悟。宪法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每一项权力都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饱含着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加强学习、遵守规定,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蓬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文语重心长地说。 

责任编辑 纪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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