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古现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年度古现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7-15 17:46 来源:大美新古现

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古现街道实际需求,经研究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具有古现街道辖区户籍或在古现街道辖区内常住(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半年以上),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属于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济主体的法人,或属于市场经济主体的股东,或兼任市场经济主体的经理、监事、理事、董事等职务的人员;

(2)属于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的人员;

(3)未经街道及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的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人员;

(5)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古现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职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下午17:30前。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居委会报名。具体联系方式见《古现街道各社区(村居)居委会咨询电话》(附件2)。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烟台开发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3),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和户口簿(户主、本人、索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居民户口簿、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低保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需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各社区(村居)居委会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文件规定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村居)公开栏公告。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各社区(村居)居委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员确定后由社区(村居)居委会报古现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在社区(村居)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街道将《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聘用。

(五)聘用管理

古现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安置对象签订劳务协议。

五、待遇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烟台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时间和岗位补贴一致。

六、动态岗位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等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劳务协议随之终止。

八、信息发布渠道

微信公众号:大美新古现

城镇公益岗政策咨询电话:古现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保障服务中心  0535-6941550

责任编辑:衣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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