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变“承诺”:烟台开发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证明”变“承诺”:烟台开发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2021-02-06 05:10 来源: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2月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洁 通讯员 王思恩 孙涵 王凯锋 摄影报道)“用告知承诺的方式,让我提前拿到了证,真是太省事了。”在自贸区烟台片区企业服务专区窗口,烟台科泰克机械有限公司王先生通过书面形式承诺其办理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审批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经过审核,当场拿到经营许可证。

极速的拿证过程,恰是烟台开发区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的有力诠释。2020年,烟台开发区立足前期五类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改革的基础,围绕市场准入准营、工程建设项目、行业经营许可、社会民生等企业、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 全面建立起衔接“事前信用核查、事中信用承诺、事后失信惩戒”的闭环“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2020年全年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共1185件。132份材料可容缺后补,23份材料可声明替代,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的379个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缩减80%,审批速度极大提升。

“申请人只要先递交规定的部分材料,签订承诺书后,就可当场或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审批许可,减少了办事时间与往返次数。”烟台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王岩介绍道,告知承诺制审批以申请人信用承诺为基础,分两种方式,一是告知承诺制,分为“材料容缺”和“现场踏勘豁免”两种模式。二是自我声明制,申请人声明已具备或达到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事前不再审查,直接依据声明作出审批决定。

“告知承诺制”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远的重要改革举措。“告知承诺的‘善意假设’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松缺位。”王岩表示,事前一次告知、信用核查,凡是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职业禁入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业务。事中规范流程、承诺即准,重点针对“审管分离”事项,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实现事后核查100%全覆盖。事后全面核查、失信惩戒,通过限期整改、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记入其诚信档案、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方式,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降低发生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的风险。

“告知承诺制”打破了区域壁垒,实现了中日韩业务跨国办。外商投资者承诺提交的电子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行政审批部门审查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作出审批决定,颁发营业执照并邮寄给申请人,实现跨国“零跑腿,不见面”审批。目前已有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匈牙利等13家外企在境外获得自贸区烟台片区营业执照,成为“后疫情”时代招引项目的强有力工具。

烟台开发区始终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赋能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的转变,降低了市场门槛,企业可快速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政务服务在回应群众需求中展现出勃勃生机,营商环境在关注群众关切中不断优化。

责任编辑: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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