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诊所违规开展静脉输注西药服务被查处

烟台一诊所违规开展静脉输注西药服务被查处

2021-04-13 15:48 来源:大小新闻健康频道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13日讯(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丁磊 摄影报道)近日,某地又一家中医诊所因违规开展静脉输注西药服务被给予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中医诊所和中医(综合)诊所,管理方式、服务范围均不一样,就诊前一定要擦亮眼。

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允许中医诊所经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自此,我国中医诊所分为了按审批管理的中医(综合)诊所和按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中医(综合)诊所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与西医医疗机构一样实行审批制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执业;中医(综合)诊所具备相应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的,可以开展一般药物静脉输注,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而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实行的是备案制,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可以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进行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100%中医药治疗,不能超出备案范围(诊疗科目,技术等)开展诊疗活动,不能看西医,不能开展药物静脉输注等西医西药服务,而且,也并非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对所开展的技术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得在中医诊所开展,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提醒,中医备案诊所往往不具备可以开展西医临床服务和开展输液治疗的条件,场所不具有独立输液室,也往往不具有抢救条件和能力,市民朋友进入中医诊所就诊时,一定要看清楚该诊所持有的是《中医诊所备案证》还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责任编辑:高涵


大小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