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过节!市安委办发布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提示
2021-02-10 07:09 来源:栖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梳理了十五条安全风险,予以提示。
一是企业负责人带班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员工上班、领导放假”企业安全管理松懈的风险。
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回家过年,存在现场监护缺失的风险。
三是一些被关停取缔的网套厂、停产整顿的企业利用春节假期私自生产的风险。
四是企业留守人员加班加点赶工期、抢进度,存在超时间加班疲劳作业的风险。
五是节日加班员工心理浮躁松懈,存在违章作业的风险。
六是农用车非法载人,尤其是春节聚会酒后驾驶农用车载人的风险。
七是留守员工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使用燃气不当,引发火灾、中毒的风险。
八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燃爆的风险。
九是企业利用放假停工时段,将检维修项目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人员的风险。
十是外来员工返乡返厂集体包车、租车拼车,存在非法营运、超员客运引发事故的风险。
十一是雨雪冰冻、大风降温等恶劣天气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
十二是春节期间物流不畅,原料、产品等易燃物堆积,占用消防和应急疏散通道的风险。
十三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春节期间没有安排人员下基层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十四是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缺失,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不到位盲目开工的风险。
十五是警惕非生产安全类事故风险:冬季取暖关门闭窗存在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未成年人到水库、河塘等溜冰溺水的风险;游乐设备设施检修监管不到位致人受伤的风险。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将思想统一到国家、省、烟台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 做到“群众过年、我们过关”,切实履行好各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春节。
栖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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