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税|疫情无情人有情,税务温暖“失信人”

今日说税|疫情无情人有情,税务温暖“失信人”

2022-04-08 09:52 来源:大小新闻

“多亏了税务局的领导和同志们,让我们在疫情当下渡过难关,真是疫情无情人有情啊!”山东ZL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在视频前激动的说。

前期,某市稽查局接到举报,山东ZL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账外经营行为,经查证后决定对其追缴税款、并处罚款,但该企业只缴纳了税款,罚款迟迟未能缴清。在执行阶段,企业负责人态度很强硬:“这笔罚款,对我们来说就是釜底抽薪,横竖要企业要关门,那罚款我也不交!”根据2022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告知该负责人,拟将该企业确定为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其失信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并开展联合惩戒。

考虑到该企业已缴纳税款,且如果被列为失信主体对企业的后续影响较大,税务人员决定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的政策宣传和辅导。当时是3月上旬,正赶上当地疫情,工作人员无法直接上门,只能反复通过视频与企业沟通,阐明一旦公布不仅影响该企业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各个方面,对法人再创办的公司同样受限。在沟通中税务人员了解到,该企业是一家主要从事酒精生产的企业,2020年疫情爆发、酒精需求量上升,该企业上任实际经营人决策失误盲目转产,导致目前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今年1月现任负责人接手企业后,一面要应对生产经营危机,一面又要缴纳拖欠的税收罚款,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在得知企业困境后,工作人员再次连线企业负责人,向其详细解释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计算出失信主体确定的截止期限。企业负责人在明晰利害后果后,积极筹措资金,在期限前缴清最后一笔罚款,税务人员告知不再将该企业纳入公布范围。

税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主动作为,本着“执法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失信人提供普法宣传和涉税辅导,依规开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告知程序,督促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2022年1季度,全省录入公布失信主体案件113户,同比下降47%。同时坚持应公布尽公布,将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YMG全媒体记者 刘洁 通讯员 刘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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