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烟花爆竹—— 全岛禁燃!乘船禁带!
2026-01-04 16:03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4日讯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炸伤事故,还会污染海岛空气,面临法律的处罚。在此,倡议全体居民,自觉遵守全岛禁燃规定,不燃放,不乘船携带,共同守护海岛的安宁。
典型处罚案例
2024 年以来,长岛公安分局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共作出行政处罚 5 起,累计罚款 2000 元。
案例一
2025年12月21日,民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秘某存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秘某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5月11民警巡查时发现,我区居民张某某在居民楼周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张某某被我局处以罚款 500 元。
案例三
2024年3月12日民警在日常执法中发现,我区居民邹某某于道路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邹某某被我局依法处以罚款 500 元。
少一串烟花,多一片蓝天,少一声爆响,多一份平安,让我们用文明之举守护冬日暖阳,用绿色之行共筑美好家园!
来源:长岛公安
责编: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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