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城区供暖延长至4月10日

栖霞市城区供暖延长至4月10日

2021-03-10 17:35 来源:栖霞发布

为进一步满足民生需要,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经栖霞市政府研究决定,2020-2021年度城区供暖时间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10日,具体停暖时间视天气情况再定。

       责任编辑:赵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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