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城区供暖延长至4月10日
为进一步满足民生需要,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经栖霞市政府研究决定,2020-2021年度城区供暖时间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10日,具体停暖时间视天气情况再定。
责任编辑:赵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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