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2026-06-04 11:07 来源:大小新闻龙口频道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欢迎您选择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就诊。我院是一家集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为一体的特色专科医院,为龙口市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也是龙口市唯一一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我院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取消门诊健康码、就诊卡挂号,为方便您顺利就诊,确保医疗安全,请您在就诊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并予以配合。
一、门诊服务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夏季)/ 13:30-16:30(冬季)
二、就诊流程
1.挂号: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门诊楼一楼大厅挂号处(或使用自助机)办理挂号手续。
2.微信小程序预约:在微信中搜索“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预约挂号”小程序,在线选择科室及医生进行预约(可预约当日至本周内的号源)。
3.候诊与就诊:挂号后前往相应诊室候诊区等候叫号。我院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制度,请排队依次进入诊室。
4.缴费/检查/取药:根据医嘱如需医技检查、取药等,请在一楼大厅收费窗口缴费,然后前往相应科室(检验科、影像科、药房)办理。
三、就诊卡与实名制规定
1.实名制就诊:患者就诊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并保证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与证件一致。
2.请勿使用他人的就诊卡或身份信息挂号就诊,以免导致医疗保险无法报销及医疗记录错乱,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3.发票打印:就诊结束后如需打印发票或费用明细清单,请在离开医院前持就诊卡前往门诊大厅收费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医务科 0535-8893529 ;医保科0535-8893538
四、就诊注意事项
1.携带既往病历:请携带以往就诊的病历本、出院记录、检查化验单及正在服用的药物,供医生参考。
2.遵守就诊秩序:挂号后请按序就诊,保持门诊肃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服从医护人员的安排。
3.严禁私自调药:精神科药品具有特殊性和严格的剂量要求,请务必遵照医嘱服药,切勿自行增减剂量或停药。
4.家属陪同与监护:鉴于我院精神专科的特殊性质,建议老弱病残、无行为能力或病情不稳定者由家属(监护人)全程陪同就诊,看护好患者,防止意外及危险行为的发生。
5.财物保管: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及就诊票据,以免遗失。
责编:王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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