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快评第1140期】水管淹家维权难?遇事“甩锅”不可取

【大小快评第1140期】水管淹家维权难?遇事“甩锅”不可取

2025-09-13 15:44 来源:大小新闻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评论员 姜春康

据烟台市融媒体中心报道,日前,芝罘区华茂雅居小区居民李女士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因楼道水管井内的水管破裂,导致自来水流进自己家中,将木地板、家具等浸泡了。让李女士难受的是,由此产生的损失维权却成了难事。

楼道水管爆了,家被淹了,物业却让业主自己扛?李女士的遭遇,戳中了无数业主的痛点。物业一句“产权归业主”,成了推责的“免罪金牌”,让人唏嘘。

9月3日,水从门缝涌进李女士家。不过片刻,客厅、卧室全被泡透。刚装修没几年的房子,踢脚线掉了,木地板鼓得一碰就掉渣,墙面裂出一道道印子。好好的家变了样,李女士心疼又着急,找物业要说法,等来的却是“水管是业主的,跟我们无关”。

楼道水管是公共设施,不是谁家私人的。业主交物业费,买的就是物业的维护和管理。水管因锈蚀破裂,明眼人都能看出是维护不到位。可物业只字不提自己的失职,反而拿“产权”当挡箭牌,还把“走法律途径”挂在嘴边。这哪是服务业主?分明是把业主往难路上推呀。

《民法典》早有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部分有维护义务。水管老化致业主受损,物业没尽到责任,就该赔偿。物业的“甩锅”操作,既违情理,更违法理。他们忘了,自己的职责是守护小区,不是遇事就把业主往外推。

李女士的维权路,也是很多业主的缩影。遇到问题,物业不积极解决,反而让业主走法律程序,这不仅浪费业主的时间和精力,更会凉了大家的心。长此以往,物业和业主之间的信任只会越来越少,小区的和谐也无从谈起。

在此也想提醒李女士,保留好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找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维权。

更希望涉事物业能醒醒,别再拿“产权”当借口,主动承担责任,才是正道。毕竟,业主需要的是能解决问题的物业,不是只会“甩锅”的旁观者。

责任编辑:吕金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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