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快评第1104期】公共绿地岂容被“私占”?
2025-07-29 19:04 来源:大小新闻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评论员 姜春康

据烟台市融媒体中心报道,25日,“烟台民意通”栏目以《莱山碧桂园公共绿地被占》为题,报道了莱山区碧桂园小区业主因公共绿地起纠纷,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小区居民就公共绿地被侵占问题,曾向多个部门反映过,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报道刊发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该小区一楼的业主占用公共绿地施工行为被叫停。

莱山区碧桂园小区因公共绿地引发的纠纷,着实令人揪心。业主间的肢体冲突,多次投诉却久未解决的难题,都在警示着公共绿地保护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公共绿地,绝非私人领地,它是全体业主共享的宝贵资源。从法律层面讲,《民法典》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原则上属于业主共有,这是保障全体业主权益的坚实法律后盾。它为居民提供休闲空间,美化居住环境,承载着大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价值不言而喻。一楼业主以漏雨为由,欲在公共绿地建设导水坡,看似事出有因,可公共利益岂容以个体理由随意侵犯?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小区原本的规划与和谐,更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居民多次向多部门反映问题却石沉大海,直到媒体报道才引起重视,施工被叫停,这暴露出相关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迟缓与懈怠。倘若相关部门能在居民首次投诉时就积极介入、妥善处理,又何至于矛盾激化,甚至引发肢体冲突?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在此事件中也未能充分履职。虽提出导水坡建设方案,可面对业主间的分歧,未能有效协调,任由矛盾升级。在日常管理中,对于其他业主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也缺乏有力监管与制止,致使乱象丛生。
如今,14号楼一楼业主施工虽已被叫停,但问题的彻底解决仍任重道远。相关部门应尽快拿出公正、合理的处理方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侵占公共绿地行为予以严肃处理,该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该处罚的处罚,绝不能让公共利益被肆意践踏。同时,也要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与指导,提升物业的管理能力与服务意识。
此次事件也为其他小区敲响了警钟,公共绿地的保护需要全体业主、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唯有各方齐心协力,强化法律意识,积极履行职责,才能守护好我们的公共家园,让小区成为真正和谐、美好的居住之所!
责任编辑:杨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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