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快评第901期】“笑气”之殇:立法护“苗”,刻不容缓

【大小快评第901期】“笑气”之殇:立法护“苗”,刻不容缓

2024-09-13 11:14 来源:大小新闻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评论员 姜春康

据烟台市融媒体中心报道,2023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向年轻群体甚至未成年人售卖“笑气”进行吸食的行为,制定了禁止性规定,并设定相应法律责任。

而《条例》的修订,源自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探索努力。(详情请点击此处 )

“奶油气弹”“甜甜的快乐气体”⋯⋯这些听起来无害的词汇,背后却隐藏着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违禁品——“笑气”。近年来,青少年因吸食“笑气”而遭受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一现状令人痛心疾首。烟台市在立法、执法等多方面的积极探索,为“笑气”管控提供了宝贵经验,更彰显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定决心。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其麻醉作用及易导致的生理和心理依赖,使其具备了与毒品相似的成瘾机制。然而,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这一危险化学品并未被明确纳入毒品范畴,导致其生产和个人使用未受严格限制。这一法律空白,无疑为“笑气”的滥用提供了温床,也让不少未成年人误入歧途。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检察院等部门的努力,为填补这一管控制度空白迈出了坚实步伐。他们通过建立监管融合履职类案件监督模型,全面查清“笑气”使用情况,挖掘非法经营线索,为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

更令人振奋的是,他们的实践成果被转化为法规条文,推动《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提供“笑气”,实现了“当下治”与“长久立”的有机结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在普法、司法、执法等方面的全链条监督,为《条例》的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实保障。他们通过广泛宣传、深入视察、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凝聚社会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规范化发展,全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这一系列举措,无疑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笑气”之殇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根除。要彻底斩断“笑气”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还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笑气”的行为;学校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对“笑气”危害的认识;家长更应履行好监护职责,引导孩子远离不良诱惑。

“笑气”之殇,是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的毒瘤。唯有立法护“苗”,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灿烂笑容!

责任编辑:杨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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