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快评第869期】停运电梯岂能成催收物业费的“武器”?

【大小快评第869期】停运电梯岂能成催收物业费的“武器”?

2024-07-05 16:30 来源:大小新闻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评论员 姜春康

大事小情,老姜快评。这里是烟台市融媒体中心出品打造的原创评论专栏——大小快评。

老姜有话说。大家好,我是老姜。

本期是【大小快评】第869期。

据烟台市融媒体中心报道,日前,芝罘区山居郦城居民孙女士等遭遇一件“怪事”:她们所在单元楼电梯停运了,小区物业人员告知,需要乘坐电梯得帮忙向所在单元的邻居催收物业费。“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接到了居民们的质疑,借收物业费停掉电梯这样捆绑收费让人感觉不对,山居郦城物业更是将收物业费的压力传导给了其他已缴费的业主。

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

山居郦城小区上演的这出电梯变“物业费催收员”戏码,委实有些荒诞。物业因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竟停运电梯,要求已缴费业主充当催债人,才能重启电梯。此举不仅侵犯了业主权益,更暴露出物业管理的严重失当。

要知道,电梯是业主生活的必需品,关乎日常出行安全与便利。将其作为物业费催收的筹码,无异于将服务变成了惩罚工具,严重违背了物业服务的初衷。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为了享受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而非被迫成为物业的催债助手。

物业公司的做法,看似为了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实则是将管理责任转嫁给无辜业主,制造了邻里矛盾,破坏了社区和谐。长此以往,只会加剧业主对物业的不满,损害物业公司的信誉,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面对此类事件,相关部门应立即介入,督促物业公司依法依规处理物业费催缴事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同时,应建立健全物业费催缴机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欠费问题,避免类似“电梯催费”事件再次发生。

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应基于相互尊重与信任,共同维护社区秩序。物业应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业主满意度,自然能促进物业费的按时缴纳。唯有如此,才能构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让电梯真正成为连接家与世界的便捷通道,而非物业费催收的工具。

一言以蔽之,电梯不应成为物业费催收的“武器”,服务才是物业管理的核心。期待山居郦城小区及更多小区的物业,能够回归服务本质,让业主享受到应有的尊重与便利。

责任编辑:杨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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